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
关于调整张宜静等同志工作岗位的通知
七星法〔2018〕40号
各工作部门、人民法庭:
因工作需要,经2018年6月27日院党组会议研究,决定对以下同志工作岗位作调整:
张宜静 同志到执行局执行一庭工作
王 宽 同志到执行局执行二庭工作
路艳芳 同志到执行局内勤工作
樊贤文 同志到第九人民法庭(何官屯法庭)工作
阮 亮 同志到第二人民法庭(吉场法庭)工作
徐永仁 同志到立案二庭工作
袁红菊 同志到民三庭工作
刘 森 同志借用到执行局执行三庭工作
请涉及岗位变动人员于2018年7月1日前到新岗位履职。
特此通知
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
2018年6月27日